时间:2016-02-19 发布人:admin 浏览:
2016年1月以来,为认真落实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发[2015]180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保人社发[2015]
188号)及腾冲市关于养老保险工作培训会的要求,人事科及时整理上报了单位成立的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人员编制批文以及财政补助方式等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核实。
对于符合本次登记条件的人员复印了身份证、档案记载最早出生日期的材料、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招(录)用证明、进入本单位时由上级部门出具的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退休证等证明文件。填制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个人信息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个人信息表》等表格,同时对所有信息进行了网络填报。所有资料正在报送市人事部门审核中。
人 事 科
2016年2月19日